加快廉租住房制度建設 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

 新華社北京8月26日電 全國城市住房工作會議24日至25日在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曾培炎出席會議並講話。他指出,住房問題是重要的民生問題。要積極採取措施,加強廉租住房制度建設,解決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繼續調整住房結構,穩定住房價格,促進 市場健康發展。

  曾培炎說,住房問題直接關係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質量的改善。目前還有部分城鎮困難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足10平方米,住房結構性矛盾比較突出,商品住房價格上漲過快,影響了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進一步做好城市住房工作,是履行政府職能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客觀需要,是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途徑,也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內容。

  曾培炎指出,要切實將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作為政府公共服務的一項重要職責,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進一步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改進和規範經濟適用住房制度,加大棚戶區、舊住宅區改造力度,多渠道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逐步改善农民工等其他住房困難群體的居住條件。

  會議決定,全國要逐步擴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範圍。今年年底前,在所有設區城市,凡符合規定住房困難條件、申請補貼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應保盡保;明年年底前,覆蓋到所有縣城。2008年底前,東部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地區,要率先把保障對象擴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2010年底前,全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都要納入保障範圍。

  會議要求,今明兩年,要加快廉租住房建設步伐,儘快增加一批廉租住房房源。各級地方財政要將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納入年度預算支出安排,增值凈收益要用於廉租住房建設,出讓凈收益用於廉租住房保障資金比例不得低於10%,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困難地區給予補助支持。對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一律免收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繼續實行行政劃撥的政策,在年度土地供應計劃中優先安排,單列用地指標。

  會議強調,要全面貫徹國辦發[2005]26號文件和國辦發[2006]37號文件的政策措施,進一步加強和改善房地產市場調控,調整住房供應結構,增加有效供給,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會議重申,城市新開工住房建設中,套型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積必須達到70%以上,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量不得低於70%。

  會議要求,省級政府對轄區內住房保障、住房供應和房價穩定工作負總責,市縣政府是責任主體。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搞好組織協調,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的政策體系,各項配套措施要儘快出台。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有關負責人出席了會議。

  據悉,20多年來,我國城市住房制度改革不斷深化,住房建設規模持續擴大,房地產市場體系逐步完善,房地產業成為國民經濟增長新的推動力和重要支柱產業。到2006年底,城鎮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已達到2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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