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產品消費安全知多少”系列報道:網紅洋貨能放心用嗎

  開欄的話 近年來,隨着社交類媒體和自媒體的快速發展,一些以眾人追捧、競相購買引人關注的網紅產品層出不窮。所謂沒有經過時間檢驗的“網紅”,都不是真“網紅”,隨着網紅喜茶店被曝出衛生問題,日本網紅眼藥水在國外被下架,網紅產品的質量安全問題逐漸引發各界關注。本報即日起開設專欄,對網紅產品存在的質量問題、安全隱患以及惡性營銷、操作不規範等問題進行盤點,向消費者揭露爆款網紅產品背後的套路,提醒消費者切勿盲目跟風,並警示商家必須以質量和服務取勝,才能走得長遠。

  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董雅婷)近年來,隨着海淘、代購等消費方式的走紅,購買國外網紅產品成為很多消費者追趕潮流、實現高品質生活的重要途徑。最近日本幾款網紅眼藥水在加拿大被禁售的消息讓不少人大跌眼睛,但在國內多家電商平台上,相關商品仍在持續熱銷。在消費全球化趨勢下,究竟是“外來的和尚會念經”,還是本土品牌最可靠?面對跌下神壇的“洋貨”,消費者又該如何調整消費習慣,規避安全隱患?

  現象——

  國外被禁國內熱銷

  4月15日,加拿大聯邦衛生局官網發布了一則關於“多款粉刺膏、眼藥水、洗眼液等產品可能帶來嚴重健康風險”的公告,包括參天FX銀色款、金色款以及PC款在內的多款日本網紅眼藥水均被要求在其境內下架,並禁止線上銷售。加拿大衛生部認為,這些產品中含有屬於處方葯的成分,應在醫生指導下使用,否則可能引發嚴重的副作用,危害使用者的健康。

  備受關注的還有在紐約被禁售的網紅“椰子灰”冰淇淋。自去年以來,這款看上去黑黑的,吃了以後嘴唇、牙齒也會變得黑黑的冰淇淋,憑藉其獨特的口感和色彩迅速走紅,深受年輕人追捧,甚至一度出現了賣斷貨的情況。生產廠家宣稱,冰淇淋上的黑色物質並非色素、巧克力,而是用燒焦的椰子殼灰混合椰子片、椰汁以及奶油製成。但去年7月,英國《每日郵報》曾報道,由於活性成分會引起便秘、降低藥效,紐約市已禁止售賣炭黑色冰淇淋和拿鐵。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早年就頒布了禁令,禁止將活性炭作為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着色劑。

  筆者瀏覽電商平台發現,國外對於部分商品的禁令並未影響到其在國內的熱銷。在某電商平台搜索“日本眼藥水”,筆者發現包括參天FX銀色款、金色款等被加拿大禁售的產品,在國內仍在熱賣。且大部分商家並未列出眼藥水的成分,只在首頁显示有“清涼舒爽緩解眼部疲勞,去眼乾澀改進血絲”等宣傳語。有消費者表示,他們只是看到賣家宣傳眼藥水的功效,但是對於成分和副作用都不了解。在天貓國際進口超市(直營)店中,參天FX銀色款月銷量接近4萬,最近的一條商品評價為6月14日,消費者表示“與弟弟從日本帶回的一樣,相信是正品,價格也實惠”。在客服人員發送的產品成分表中,筆者發現,醫學專家認為存在安全隱患的四氫唑啉、甲基硫酸新斯的明仍然在列。對於加拿大禁售一事,客服人員表示,該款商品符合生產地法規要求,加拿大的禁售不影響國內消費者的正常使用,“天貓國際對您反饋的問題也非常重要,針對曝光商品第一時間核實,如果確實存在問題會立即採取相應的管控措施”。

  筆者通過微博搜索關鍵字發現,與一年前紐約剛剛發布禁令時相比,當下社交平台上,網友多是針對椰子灰冰激凌的“口感”進行分享,在靠前的近百條微博中,並無人提及安全問題。

  探因——

  國內外標準存在差異

  為了解相關產品的國內標準,筆者致電中國標準化協會。工作人員表示,經過查詢,沒有查到關於眼藥水的相關規範。

  針對椰子灰冰淇淋成分的爭議問題,筆者查詢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發現,植物炭黑可用於冷凍飲品(食用冰除外)、糕點、餅乾、糖果和粉圓六類食品中,而植物活性炭和活性炭是可在各類食品加工過程中使用的加工助劑。也就是說,植物炭黑和活性炭是有明顯區別的,活性炭只能作為加工助劑使用,而植物炭黑是符合我國標準的食品添加劑。

  類似的問題也出現在香皂領域。2016年,美國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曾發布決議稱,將全面禁售含有三氯生、三氯卡班等19種殺菌成分的抗菌皂。FDA認為,這些抗菌皂與普通香皂相比並沒有特別的殺菌效果,且還存在對人體造成健康危害的可能性。而我國《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版)將三氯卡班和三氯生列為化妝品准用防腐劑,其中三氯卡班在化妝品使用時的最大允許濃度為0.2%,三氯生的最大允許濃度為0.3%。在衛生許可證審批中,皂類產品既不屬於“妝字號”(衛妝准字),也不屬於“消字號”(衛消證字),目前沒有針對抗菌皂成分標註的強制性標準。

  另外,部分國外產品也存在不符合國內廣告、宣傳要求的問題。據央視新聞報道,一款名為“澳洲木瓜膏”的網紅產品宣稱其同時具有潤唇膏、創傷膏、護臀膏、防晒膏等功能,但專家表示,澳洲木瓜膏在澳洲屬於上市藥品,在中國沒有上市,根據檢測,其主要成分相對安全,但是絕不是“萬能藥膏”,也不符合國內藥品宣傳語標準。

  今年1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公告稱,中國不存在“葯妝品”的概念。避免化妝品和藥品概念的混淆,是世界各國(地區)化妝品監管部門的普遍共識。部分國家的藥品或醫藥部外品類別中,有些產品同時具有化妝品的使用目的,但這類產品應符合藥品或醫藥部外品的監管法規要求,不存在單純依照化妝品管理的“葯妝品”。我國現行《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中第十二條、第十四條規定,化妝品標籤、小包裝或者說明書上不得注有適應症,不得宣傳療效,不得使用醫療術語,廣告宣傳中不得宣傳醫療作用。

  筆者在淘寶搜索“葯妝”字樣,显示結果為零,京東有6款標有“葯妝”字樣的產品在售。比較而言,該規定對於網紅的約束作用較輕,在多個社交平台,不少網紅在為相關品牌做宣傳推廣時,仍使用“葯妝”概念。

  警示——

  監管之外風險難控

  國內標準化領域的一位專家告訴筆者,“當前我國藥品以及某些高科技產品標準較高。比如化妝品中的某些成分,在歐美國家可能允許使用,但在國內是禁用的,這並不意味着我們國內相關產品質量差,發展水平低,只是出於各自國情制定的標準不同。”

  針對國外網紅產品的標準以及消費安全問題,北京市消法學會常務理事蘆雲認為,不同國家的相關標準存在差異,這是客觀事實,但是,根據法律規定,進入我國生產銷售的產品必須符合我國的要求。“同一款產品,如果不符合國外標準,但符合我國的標準,從法律角度來看,是允許在國內銷售的,消費者也可以進行購買。但是,由於當下產品更新迭代速度非常快,現在在國內被允許,不排除未來不會對相關標準進行調整。消費者還應密切關注相關標準的調整。”

  標準差異之外,蘆雲認為,外國產品存在安全隱患的一大原因在於其銷售途徑不夠規範。“當前很多外國產品是通過海淘、代購等方式進入我國市場,沒有正常報關,也沒有經過出入境檢測,雖然《电子商務法》對海淘、代購等做出了一定規範,但仍有很多從業者遊離於市場監管之外,因此,通過這樣的方式購買外國產品本身就存在安全風險。”

  對於國外網紅產品的安全性,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副主任藥師趙寧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不管是國內的產品,還是海外代購的產品,都要認真了解其有效成分。“一些從國外帶回來的藥品,並沒有在中國人身體上做過臨床試驗,無法確定是否適合中國人的體質,一旦出現不良反應,醫生難以快速準確地判斷是藥物里的哪種成分引起的病症,以致給後續治療帶來很多不可控性。一旦藥品導致不良反應,消費者維權也會遇到很大阻礙。”

責任編輯:游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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