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發布疫情防控期間第二批價格違法典型案例

  
中國消費者報廣州訊
記者 黃劼)疫情期間,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的價格違法典型案例。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廣東省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口罩、消毒殺菌用品、抗病毒藥品等防疫用品及糧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場價格監管,迅速查辦了一批價格違法案件,在公布了第一批價格違法典型案例后,2月11日,又公布第二批價格違法典型案例。     湛江市吳川市黃坡和醫匯專科門診部從1月27日開始將進價為2.83元/袋的“一次性使用口罩”以30元/袋的價格進行銷售,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湛江市吳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立案調查。     江門市台山市赤溪鎮凱靈大藥房銷售的復方金銀花顆粒等醫藥用品沒有明碼標價進行銷售。對此,江門市台山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     佛山市濟帆堂葯業有限公司將進貨價為3.5元/瓶和1.85元/瓶乙醇消毒液,其銷售價格均為12元/瓶,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價格違法行為。佛山市順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立案調查。     陽江市陽東區康慈大藥房以進貨價為3.7元/盒的阿昔洛韋片,銷售價格為15元/盒,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陽江市市場監管局陽東分局已立案調查。     中山市宙康醫藥有限公司藥店銷售的抗病毒口服液購進的價格為13.50元/盒,疫情期間將價格提幅到35元/盒,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中山市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     廣州市廣州利街坊商貿有限公司將750毫升消毒液進貨價格為41元/瓶,單價標註為85元/瓶銷售,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廣州市海珠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     中山市小欖鎮天朗竹源藥店銷售的復方板藍根顆粒、抗病毒口服液、阿莫西林膠囊、枇杷露等藥品沒有標示價格,構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中山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處罰款3500元。     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相關執法人員表示,根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經營者行為構成哄抬價格的,將被處以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經營者行為構成價格欺詐的,將被處以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經營者行為構成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將被處以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經營者哄抬價格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市場監管部門將堅決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希望廣大經營者引以為戒,自覺遵守價格法律法規,誠信經營。

責任編輯:游婕

本站聲明:網站內容來源再生能源資訊網http://www.ccn.com.cn/,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我們將及時處理【其他文章推薦】

>※自行創業省成本, 租營業登記地址省房租!

※麼尚草本沐浴乳,生薑洗髮精,控油清爽不乾澀

※告別頭皮癢!無矽靈洗髮精推薦,買起來囤就對了!

※報好康!頭髮護理產品試用體驗組,限時索取中~

板橋殯葬公司價格透明公開,風評第一

台南熱泵熱水器安裝廠商一覽表

※高價回收黃金推薦